南京新百: 南京新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资料图)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 2023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钱静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该候

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审阅了钱静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钱静女士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

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

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

意提名钱静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更好地发

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王德瑞                 高凤勇

 苏 冰                 王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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